2009年2月28日 星期六

二分法

台灣常常是個充滿'二分'的社會,非此即彼。
而台灣人長期在這種社會結構之下,
思維也被社會化成為二選一的邏輯觀。
不只是國事,
像在校園中、社團裡的事情等,
週遭不少人也經常只能在兩個選項裡挑一個。
不管是挑出比較好的,或是挑出比較不爛的。
怎麼會是這樣子的呢?

大家不知道有沒有聽過'公民不服從權利'?
可能多數人沒聽過這個詞.
我在政治系時也沒有哪門課、哪個老師提過這個,
當然老師們可能知道,
但因為這不是主流政治思想的論述,
所以不會提及.

就我所知,
'公民不服從',
civil disobedience這詞是亨利梭羅提出的,
就是寫湖濱散記的那個美國自然主義者.
後來像愛默生,馬克吐溫等都是不服從主義者.
這當然帶有19世紀浪漫主義的精神,
文人們也多半是抒發理想為多,
對實際政治事務的影響並不大.

但是不服從論後來影響了甘地,
甘地的事蹟不贅述了,
要說的是,
甘地領導的運動就是不服從的實踐,
日不落國在次大陸被不服從運動擊潰了.

提出這個或許可以讓我們有別的思考.
看看實際面,
我們被國家機器規訓成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奉公守法固然是對的,
但是是'好'的嗎?
我們被結構規訓,
我們相信投票是民主政治的實踐,
於是乎不投票就是不支持民主政治了!?
當只有兩個選項時,
我們相信'都是爛貨,只好選比較不爛的'?!

這個社會有沒有提供我們一個可能,
就是根本絕棄有'爛選項'出現的可能?

假設期末考時申論題二選一,
兩題都是蠢題目,
我們要不要安慰自己說老師已經盡力了,
所以我還是選一題比較不爛的寫一寫好了.
然而事實上應該是要有兩個好題目讓我們可以挑一個來好好發揮才是吧?

沒有好的選項,
本質就是'惡'(bad,相對於善,good)。
我們正在助紂為虐,
都是共犯結構的一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